红官印

作者:大话正点

第二百九六章、再抢一票 下



  “哈哈……”

  “饿!饿地哥呀!”

  脑袋旁边有人叫。看样子,这还仅仅是高强的总结前奏,正文好像还没进入呢,就已经让其他3人佩服得五马六花了,有钱高兴,听哥这种教育,更比念了九年的书都管用,实打实,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回到理论,没一句废话,醍醐灌顶一般!

  哥常常这样哼哼教导他们。有时候痛心疾首,有时候又显得语重心长,仿佛爷爷疼爱孙子一样恨铁不成钢,又对他们抱有无限期悬和希望……

  “还有一条,这里再着重强调一下,”高强的口气大概都是从当兵时队列前或会议上首长讲话也许还有电视那些当官的讲话间接受益而来,一套一套的,但是所以,一二三四,有板有眼,尤其是喜欢转折,最最要紧的是,他说道:“不能杀人,不能出人命,要注意安全,不能让警察抓住。”

  “抓住就毁了,杀人出了人命,就更完蛋了。判几年刑?三年五年行不行?我说行,呵呵,因为你们年龄小。十年八年怎么样?我看也行,因为抢劫是重罪。缓刑呢?教育教育放了,行不行?我当然没意见,可是法院不同意,它不会跟我商量,法律在那儿摆着啊,第几章第几条第几款,谁谁谁,犯下了什么罪——”

  说些这些,高强的瘦脸笑笑,谈兴似乎更加浓烈起来,他要拿同伙开心了,车往前蹿着,他突然以法官的语气高声宣布道:“被告人李涛、李海二人捕前系河北悬圃市xx乡农民,二犯一贯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游手好闲,不务正业。1996年初以来,加入金老八黑社会团伙……伙同高强、聂大洋二人结成特大抢劫犯罪团伙,流窜作案,先后共抢得现金、财物合计人民币近百万元……”

  “尤其严重的是,最后一次抢劫时因遭到反抗,李犯竟残忍地杀死一人,重伤一人,后死亡,实属罪大恶极,不杀不以平民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期没判完,他自己先乐翻了。

  我考!

  这是他经历过的真实场面,那时他是作为押解犯人的武警战士眼睛都不敢多眨一下。手里的犯人压着头,气氛严峻,没有这么愉快。李涛首先跟着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味道正浓,但想想,不笑了。

  不知为啥。

  其他同伙也笑。笑够,李涛似乎回过味来,指出问题:

  “哥,现在法官不是这么说的吧?”

  “咋说?”

  “好像是……”

  “以前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老爸他们那辈人愿意这么说吧??现在……。”

  还是笑。但高强再也没有了抢劫的欲望和指令。

  那种真刀真枪毙人的阵势他是见过的,很吓人,他由此想到,如果真的那样,不管他自己杀没杀人,都不可能轻判了,也就没有明天了。原因很简单,队伍是他拉起来的,他是“主犯”。所以他要一再嘱咐,不断强调,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杀人。抬眼看着前方,山海关早已冲过去多时,唐山地界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

  唐山人,他是知道的。而且现在变化莫测,不得其门而入。

  一年前退伍分别时,新老战友们搂抱在一起哭得伤心之极,车啊你慢慢地开,战友啊你别走!……那份战友情,是真的让人没齿难忘,情重义重,当时走的也是这条路,现在对于他来说是旧地重游,却另有一种滋味在心头。

  恍若昨日。

  所以前面的城市越近,高强、李涛、聂大洋、李海几个人真是心情舒畅和鸡冻啊……所以他不想抢了,至少从这里往后的几天几夜,他决定暂时停停手。在东北服役时,星期礼拜跟战友上街,几乎每次都能意外遇到东北人打架的情景。东北人不要命,那情景是过目不忘的。但是这些人在唐山河北包括其他省份都没有什么好名声……

  有时候本是先下手打人的人,打来打去竟让人砍倒或打得鼻青脸肿、满地找牙。脑袋瓜子开花,一击毙命的也很多。你狠,我更狠,都是些说打就拽的手儿,拿命不当回事,打架不打怵,而且好像个个不怕死……

  呵呵,此次为逃避悬圃县公安局的抓捕,高强、李涛、聂大洋、李海他们一路向北,不知不觉中已经跑到了这里,也算是旧地重游吧!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兵法匪事,自古一理。他之所以不再考虑抢劫,恐惧是一方面。还有更关键的原因是:他告诉弟兄们,原有的钱加上悬圃到手的钱,差不多够他们潇洒十天半月的了,最好收收手,从现在开始把心思集中到正事上来。此行,他们的目的主要是去m市看他的战友,他可不希望没到地方出现意外,会见战友才是要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