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政府办主任

作者:晨风徐徐

第162章-第163章



 调查组的同志进行了认真,核心内容是环保局考虑南湖酒店的经济困难,同意最大幅度的减少宾馆应缴的排污费,从8万元减到1万多,而这该交的1万元也不用缴现金,由环保局到酒店消费进行抵账处理。换句话说只要提供环保局的吃喝,宾馆的排污费便可以一分不交。

 龚政:“环保局是怎么消费的?”

 丁原:“主要是来吃饭,有时吃过后去洗过**。真要算起来恐怕还不止一万块呢。”

 龚政:“哦,都来的是些什么人?”

 丁原:“我印象中主要是环境监察大队的人,那个孙局长来的多些,偶尔他们的局长和办公室的同志也来下。”

 调查组又何如:“你们与南湖大酒店签订过以消费充抵排污费的协议吗?”

 何如:“有这回事。”

 调查组:“这个协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何如:“说白了,就是由环保局有什么业务招待可以到他酒店消费,消费以后抵排污费的账。”

 表面上看收不到排污费,可苍海环保局确实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吃喝上的实惠。进一步地了解,调查组才知道用消费抵账排物费并不是什么新发明。其实苍海环保局和南湖大酒店从2002年就开始这样干了,都合作好几年了,怎么突然又闹上法庭了呢?

 调查组环保局局长赵亮亮:“我来了之后,环境监察大队的同志跟我讲,南湖大酒店不愿意接待我们,不愿意申报缴纳排污费,我说他按规定给环保局交钱是法律所为,我们照顾了你,你还不领情,那就法院见。”

 在县环保局看来本来该收8万多,变成只在酒店消费1万多,本身就是照顾了你,你该好好接待才是。刚才看到的那份县环保局和南湖酒店签订的协议中,最后一句话就是宾馆应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局的消费接待,可是宾馆不愿意接待,环保局也就只好明算账了。调查组看的那份县环保局强制执行通知书上写着排污费8万元,罚款3万元,另外加上每天3%的利息,一共追加到12万元,你不交,那就法庭上见了。

 总经理丁原:“他们收的太高了,我们承受不了,我认为他们都不应该告上法庭,为什么呢?双方协商好了,我只是要缓一段时间。”

 原来南湖大酒被告上法庭后,经过权衡,他们觉得还是采取抵账的形式,更为划算,因而就又答应了环保局的吃喝冲抵的老形式,而该缴的排污费自然就不用交了。

 在环境监察大队长何如的劝说下,赵亮亮后来也就同意了。

 随着调查的*,办案人员了解到,和环保局达到交易的还远非南湖酒店一家。在他们的年度会计凭证上看到,中医院的排污费也是采用抵账的形势缴纳的。中医院靠什么抵账的呢?

 李元,苍海县中医院副院长:“是这样的,我们中医院有医疗费跟他们抵的。”

 办案人员:“是什么人的医疗费呢?”

 李元:“是一部分(环保局的)老干部、职工。县环保局的职工在中医院看病需要付医药费,而中医院又要交给县环保局排污费,那么双方达成协议,干脆医药费就抵了排污费,”

 这样看来排污费可真是个好东西,它简直就是县环保局本单位随意开支的小金库。在县环保局的年度会计凭证上看到,除了刚才提到的用途以外,排污费还还了自来水公司的水费,租房子的房费,盖房子用的建材费。更有甚者,水泥厂不交环保费,环保局就索性搬上它几吨水泥来抵排污费,而水泥毕竟不能像吃饭、看病、还账那样直接批上用场。这样以来苍海县环保局的日常工作又添了一项新的内容——卖水泥的义务。卖不出去的,就用来支持挂钩扶贫村的建设。真乃是一箭多雕啊。

 龚政他们回纪委后,向于洪刚汇报了调查的情况,于洪刚问情况怎么样?他们说有不小问题。

 于洪刚认真起来:“你们说说都是些什么问题?”

 龚政说:“他们把国家的排污费当成正常的办公经费,这是大头,还有一部分是隐藏的,他们把这些隐藏的部分,当成是环保局的小金库了,在这个小金库里,他们可以用来吃喝,可以用来看病,可以用来扶贫,可以用来换取产品”

 于洪刚慎重地问:“有这么严重,你们有没有分析是什么原因?”

 龚政说:“我们也简要的分析了一下,客观上是县财政的财力有限,每年没有完全拨付环保局的人头和办公经费,主观上是,环保局的领导、管理意识有问题,除了把未收上来的排污费当成小金库使用外,也不排除这里有人经济上有问题。”